『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北京拟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二 )


每年4月为本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条例(草案)》确定每年4月为本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的第3周为爱鸟周,支持社会公益组织依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栖息地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本市全域常年禁猎 科研等猎捕需求严格审批
为加强源头管理,体现首善标准,《条例(草案)》建立了全域常年禁猎制度,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猎捕、杀害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以及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违反规定的由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部门没收猎捕的野生动物,并处相应罚款。
对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的特殊目的猎捕需求,严格加强审批,明确限定猎捕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等。
【 『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北京拟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版文/本报采访人员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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