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元 北京将对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百货、购物中心进行补贴

3月31日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从北京市商务局了解到 , 为鼓励本市百货、购物中心等大型商场疫情期间正常经营 , 经市政府同意 , 拟对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运营单位给予适度补贴 。 其中 , 最高奖励金为50万元 。
北京市商务局表示 , 能够领取补贴的百货、购物中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一级响应期间坚持营业 ,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 , 不含写字楼、酒店等);对超过50%的入驻商户(数量)采取了减免租金措施 , 减免时间超过15天(含);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 , 疫情期间无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
北青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市商务局拟通过以奖代补方式 , 分档次对在疫情期间坚持营业 , 且给予租户租金减免的大型商场进行补贴 , 支持企业购置防疫物资和疫情期间开展经营活动 。
其中 , 给予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到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奖励;给予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到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奖励 。
本市大型商场于4月3日(星期五)前 , 向所在区商务局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资金奖励 。 各区商务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 确认申报企业坚持营业 , 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正式报市商务局(规划建设处) 。 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 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 将承担一切责任 。
北青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疫情结束后 , 市商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实际减免租金行为进行核查 , 对虚假申报的 , 市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补贴资金 , 且5年内不得申请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项目 。
【最高50万元 北京将对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百货、购物中心进行补贴】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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