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肥乡区普法』严禁为“套路贷”出具律师函催收( 二 )


据检方指控 , 和程某一样 , 多名被害人因手头不富裕 , 偶然找到这家寄卖行“救急” , 不料均坠入“套路贷”陷阱 。
涉黑团伙成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这个以王某强、邹某、李某为首的寄卖行背后 , 潜伏着一个由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涉黑组织 。
据检方指控 , 2015年起 , 被告人王某强、邹某、李某相互勾结 , 在长沙非法放贷讨债 。 3人先后成立这家寄卖行和一个信息咨询服务公司 , 以长沙县星沙地区为据点 , 以老乡、朋友等关系为纽带 , 吸收大量“马仔” , 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 。
该组织采用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各种形式 , 一边通过“套路贷”、非法催收、插手民间纠纷、强占他人房屋、有组织地投资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 , 一边运用豢养“马仔”、安排食宿、对“外访人员”发放工资车补、催收提成等方式 , 维持并扩大犯罪组织和谋取行业垄断地位 。
随着团伙成员和非法资金的增多 , 该组织大量购买作案工具 , 为催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 对表现突出的组织成员进行物质奖励 , 并为组织成员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赔偿善后 。
为发展壮大势力 , 精准定位借款人位置和行踪 , 经人介绍 , 国家工作人员王某加入该涉黑组织 。 王某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和情报收集工作 , 利用职务便利有偿提供公民行踪信息 , 助力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
24人受审被控“九宗罪”: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2年前 , 女大学生刘某因在小额贷款平台借款 , 被该涉黑组织进行非法催收时 , 和其中一名被告人相恋 , 后发展为该犯罪组织成员之一 。
据检方指控 , 2018年1月 , 为了向前男友刘某俊讨债 , 刘某等人将刘某俊拘禁30多个小时 , 对其进行殴打、烟头烫伤、侮辱、威胁 , 刘某俊被迫写下欠被告人刘某12万元的欠条 。
2018年上半年 , 该团伙成员先后落网 。
2019年5月7日 , 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24名被告人集中受审 , 庭审预计进行5天 。
据检方指控 ,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期间 , 实施了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 , 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元,指控罪名9个 , 涉及犯罪事实39笔 , 对正规催收行业的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 , 对多名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造成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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