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科学家探明了同性恋的形成机制,那父母据此对受精卵进行修改避免孩子成为同性恋是不是符合伦理
这个问题很难讲...我对伦理方面完全没有研究...我个人觉得似乎是没什么不符合伦理的...但是现在以任何形式有反对同性恋的倾向都是政治不正确...所以我觉得大多数人肯定都会说这不符合伦理...我其实只是想看看大多数人的论据是什么.... 前一阵看过最近刚研究出金发基因和蓝眼基因,马上就可以做到通过修改基因让任何父母的孩子(包括非白人)都有金发或者蓝眼睛了,当时就没有任何人觉得这样不符合伦理...如果发色瞳色和同性恋都是天生的,那为什么可以通过改基因把他改成金发而不能把他改成异性恋呢....毕竟受精卵还未成人...所以没有“人”权可以侵犯...在绝大多数国家连杀死受精卵都是合法的...如果可以通过改变基因改变受精卵性别的话可能在某些男女不平等的国家通过调节基因控制性别就不是很符合伦理...但那是因为如果大家都通过基因改变性别的话会造成男女比例失调,而健康社会发展必须要男女比例大概相符.... 但健康的社会并不需要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同性恋存在,所以同性恋数量剧减的话不会影响到社会发展,那通过基因让自己的孩子是异性恋为什么就不符合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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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必须指出题主犯了一个知识性错误:做了基因修改也不能“保证”孩子不是异性恋。任何表征都不是基因表达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比如,假设基因“让”你长得高,但你骨骺线闭合之前一直营养不良,这样结果上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再说同性恋,即使现在被发现和基因遗传相关,也没有人能确定:遗传是导致同性恋的根本原因或者直接原因。相比一些外在的有如:身高、体重、肤色之类的表征,心理上的表征受环境等等因素影响相对更大,更不能一言以蔽之。因此即使修改了基因,也不可能完全避免或消除同性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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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问题很好。题主要讨论的不是发明这种技术的可行性,而是如果父母可以通过某种技术手段选择自己孩子的特征习性,那么这种做法是否符合道德?举个例子,世界上有很多先天性疾病,很多小孩一生下来就注定患有某种重大的疾病,或许不能健康生活,或许很小的年纪就离开这个世界。这种疾病显然对于家庭和个人来说都是有害的。那么如果有科技可以在孩子出生之前,改变父母的基因使孩子免于先天疾病的灾害,我想这个做法应该是被社会广泛接受的,基于人类的趋利避害性,很少有人会去抗议这种做法“剥夺了他们成为一名先天性疾病患者的自由”。用先天性疾病类比同性恋是不合适的,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希望我举这个例子不会引起大家的误解。在古代,由于生产力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础,而同性恋者数量的增加意味着生产力的减少,所以在宗教以及古代权力所有者制定的标准中,将同性恋视为不正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而在当代社会,人们对于同性恋逐渐开始包容和接受,同性恋不再被人歧视,逐渐变为一个正常的选择。那么父母通过技术去改变自己孩子的一个正常行为是否是符合伦理道德的呢?或者说,在普适道德上父母通过自己的意愿或者喜好来选择自己孩子特征习性的行为是否被社会接受?我认为个太难回答了。“打胎”这个行为在中国被社会默认,但是在道德上却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既然父母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去选择一个生命的死活,那么可能改变一个特性的这种小问题和“打胎”这种行为一样,一直成为道德领域人们讨论的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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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恐极,那假如有种族主义的强权,强迫一个民族都只生同性恋的后代,岂不是兵不血刃地做到种族灭绝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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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可以,父母有权利和责任在引导孩子。
凡事有度。自由生长和养而不教还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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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科学家探明了同性恋的形成机制,那父母据此对受精卵进行修改避免孩子成为同性恋是否符合伦理?这个问题可以用这两天一直关注的由饶毅、鲁白和谢宇创办的《赛先生》中的一些关于基因修饰的文章来回答。这样的问题并不存在什么标准答案,只是想借来引发大家更多地思考和讨论。将问题抽象一下,可以概括成:父母是否有权修改后代身上任何形式的不符合自己心意的基因?或者,基因修饰是否符合伦理?题主关于“对受精卵进行修改”的设想,也与前段时间生科界热议的生殖细胞基因改造不谋而合,以下内容引自《赛先生》,希望对题主可以有所启发。刊物明确提及“欢迎个人转发分享,刊物和机构如需转载,请联系授权事宜:iscientists@126.com" ,所以引用不存在版权问题。觉得看到字多就眼花的童鞋可以看黑体。麻省理工教授:重写人类生殖细胞基因组应万分谨慎自今年3月以来,国际科学界和医学界对人类生殖系细胞进行基因编辑的研究非常关切,多位基因编辑领域领军科学家呼吁暂停对人类生殖细胞的基因编辑研究,美国科学院已决定在今年秋天召开国际会议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如何评估人类生殖细胞基因编辑,需要各界制定出一个清晰的框架。近日,著名遗传学家、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博德研究所(Broad Institute of MIT and Harvard)主席埃里克·兰德(Eric S. Lander)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撰文,提出了他认为目前需要解决的四个重要问题。博德研究所目前拥有与基因编辑技术CRISPR-Cas9相关的13项专利。
第一个需要解决的是技术问题:基因组编辑技术是否已经足够精确,允许科学家们可以负责任地改变遗传基因,进而“制造”优生宝宝?他给出的回答是,当前的基因编辑技术并不完全精确,存在严重的脱靶效应,即可能对基因组上不需要编辑的地方产生错误的改变。今年4月,中山大学黄军就课题组发表的论文显示,他们曾利用CRISPR/Cas9技术,对三原核合子(不能正常发育的胚胎细胞)进行基因修饰,试图将其携带的β-地中海贫血突变基因剪切掉,但结果发现多处不完全、不准确或错误的DNA编辑。兰德指出,即使基因编辑的精确性将来能够提高,该过程也不太可能完全没有风险。
第二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与上述风险相比,是否有足够的医学需求来使用生殖细胞基因编辑技术。目前,支持对生殖细胞进行基因编辑的主要理由是,这项技术有可能消除严重的单基因遗传病,比如亨廷顿病。但基因编辑需要使用体外受精的胚胎,而体外受精的胚胎可以通过安全有效的遗传筛查来避免遗传疾病。如果双亲中有一位是携带有某显性遗传病的等位基因的杂合子,那么来自这对夫妇的受精后的胚胎将有50%的可能性为正常,如果双亲都是携带有某隐性遗传病的等位基因的杂合子,其受精胚胎正常的可能性高达75%。这样的比例完全可以由遗传筛查筛选出来。理论上说,只有当所有的受精卵都为患病的基因型时,才需要使用基因编辑来进行矫正。这样的情况仅仅见于双亲中的一方为某显性遗传病的纯合子,或父母双方都是某隐性遗传病的纯合子。而这种情况几乎不太可能出现,因为这样的人很难发育到成年。自人类有医学记录以来,全世界这样的病例不过数10例而已。
对生殖细胞进行基因编辑,其另一种可能的应用是降低一些常见病的患病风险,比如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等。但这些疾病是受到多个基因的影响,而且基因对这些疾病的影响也不大(比如10%左右)。更重要的是,很多目前被认为是“保护性”的基因,可能会有其它不利的影响。比如CCR5基因的一个突变体能够降低艾滋病的感染率,但是却会增加西尼罗病毒的感染率。目前,最有可能成为基因编辑修改目标的是APOE基因的第四种变体e4,该变体显著增加携带者患阿尔兹海默氏症的几率。但是,最近有研究显示,该变体能够增强其携带者在青年期的情景记忆能力和工作记忆能力。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限于我们目前的知识,很多我们认为“有利”或“有害”的基因可能都有相反的作用。
一些合成生物学家甚至提出,人类可以创造出自然界中不存在的新的基因来让细胞获得新的功能,比如让细胞获得一个发生癌变就自杀的基因来避免癌症。
这种想法固然美妙,但兰德教授指出,目前我们对已有基因上的哪怕一个简单的修饰所引起的后果都无法预料,更遑论引入全新的基因。比如有实验表明,对小鼠中的tp53基因的一种修饰可以降低癌症的发病率,但却会引起早衰。兰德进一步提醒,一旦在人群中引入这样的基因,基本没有可能“召回”他们,这种做法引起的后果可能难以预料。
另外,还有一些人希望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非医学领域,比如改变人的某些性状(如头发或眼睛的颜色)。兰德认为,这可能会存在更大的风险,比如改变MC1R基因可能获得漂亮的红色头发,但却会增加黑色素瘤的发病风险。
兰德提出的第三个重要的问题是,谁有权决定是否使用基因编辑技术。有些人认为,父母对他们孩子有不受约束的权利,但即使是这样,基因编辑产生的后果将在其子女的后代中不断遗传。所以,即使是父母,可能也不能随意决定对他们的孩子进行基因编辑。
最后一个问题则关乎道德。我们生活在社会中,而对错的标准不能脱离社会。如果我们的孩子都将是“人为生产”出来的,或者获得某种基因成为了“市场时尚”,再或者,获得“最好”的基因组成为了某种特权,世界将会怎样?兰德警告说,一旦我们越过了这道界限,我们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
兰德以其科学巨匠的高度,对生殖细胞基因改造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最迫切和重要的几个问题。最后,他提醒大家:“我们不过在10年前才开始解读人类基因组功能。面对重写人类生殖细胞基因组,我们应该万分谨慎。”
参考文献:
Liang P, Xu Y, Zhang X, et al. CRISPR/ Cas9-mediated gene editing in human tri-pronuclear zygotes. Protein Cell 2015;6:363-72.
BaltimoreD,BergP,BotchanM,et al. Biotechnology: a prudent path forward for genomic engineering and germline gene modification. Science 2015;348:36-8.
Lanphier E, Urnov F, Haecker SE, Werner M, Smolenski J. Don’t edit the human germ line. Nature 2015;519:410-1.
Lander ES. Brave New Genome. New Engl Med J. 2015, Jun 3.
【如果有一天,科学家探明了同性恋的形成机制,那父母据此对受精卵进行修改避免孩子成为同性恋是不是符合伦理】 Hou Y, Fan W, Yan L, et al. Genome Analyses of Single Human Oocytes. Cell 2013; 7:1492–1506
另外,《赛先生》还翻译发表了两篇关于基因修饰的文章,原文是《自然·生物技术》杂志(Nature Biotechnology)整理的来自全世界26位研究者、伦理学家和商业领袖对于生殖细胞基因修饰技术的看法,内容非常丰富有趣,由于篇幅过长,粘来链接,仅供参阅。生殖细胞基因改造:全球科学家大讨论(上) -- 赛先生 -- 传送门生殖细胞基因改造:全球科学家大讨论(下) -- 赛先生 -- 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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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供一个思路如果人类科技可以实现无性繁殖,是否可以从源头上杜绝异性恋。为什么要”预防“同性恋?如果能从源头基因上控制性取向,道德上是否可行? - 社会详见这个问题(当然我个人的态度是,选不选择由我老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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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合理的,本来就不想养这种人,让他活下去。能选择了不就是进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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