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泰国坠崖孕妇讲述事发细节 两人相识都是刻意安排一直为其还赌债( 二 )



据王女士回忆 , 陆某某回到南京没几天便打电话给她说:“你的电脑在我手上 , 上面的资料都被我拿到了 , 我要搞臭你 。 ”王女士一开始很奇怪 , 这台笔记本电脑原本存放在妹妹家里 , 要是真在陆某某手中 , 说明她去过妹妹的家 。

王女士赶紧把情况告知妹妹 , 让她回家查看情况 。 “大到电脑IPAD , 小到床单雨伞都被拿走了 。 ”王女士的妹妹告诉采访人员 , 自己家中储存的十万元现金也被搜出取走 , 整个损失约有十几万元 。

她通过监控发现 , 2019年6月19日晚 , 陆某某曾与几名俞某冬的好友驱车前往自己家中拿取财物 。 王女士的笔记本电脑就是在那个时候丢失的 。 王女士的妹妹表示 , 自己曾就此事报警 , 但警方认为此事属“家务事” , 并没有立案 。

2019年12月23日 , 王女士的妹妹请南京市双闸派出所出具了一张接处警情况说明 。 采访人员从这张情况说明中了解到 , 2019年6月30日 , 王女士妹妹委托朋友前往其住宅拿东西 , 可查看监控发现 , 东西已经被俞某冬母亲拿走了 。 情况说明的落款处 , 盖有双闸派出所的印章 。

王女士表示 , 自己此前一直瘫痪在床 , 又有官司在身 , 一直没有精力处理此事 。 在俞某冬审判结束后 , 她将和家人向陆某某提起诉讼 , 讨回被拿走的财物 。

王女士还表示 , 自己在泰国治疗期间 , 陆某某还找了律师前往法院替俞某冬向她起诉离婚 , 并提出了财产分割等诉求 。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俞某冬的起诉状等文件 ,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发现 , 2019年8月2日 , 俞某冬将王女士诉至秦淮区人民法院 , 请求法庭判令双方离婚 , 并依法分割婚姻期间的财产一共1100万元 。

王女士称 , 陆某某在起诉时隐瞒了自己在泰国坠崖的事情 。 起诉状上离婚的理由为 , 夫妻二人是游玩过程中认识的 , 在交往期间感情就一般 。 婚后 , 一旦(提及)原告的女儿就会争吵 , 已经缺乏信任基础 , 感情确已破裂 。

王女士表示 , 自己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整个人都傻了” 。 审理的法官看过新闻 , 看到起诉状上的名字很熟悉 , 特地打电话来询问她是不是在泰国坠崖的那位女性 。 “法官说如果是我的话 , 这个案子没有办法审理 , 这个案子法院要驳回 。 ”

2020年3月25日 , 采访人员致电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相关工作人员证实 , 俞某冬确实曾于2019年8月提起过离婚诉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 女方在怀孕期间 , 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因此 , 当时法院审查后驳回了俞某冬的离婚请求 。

女方律师:俞某冬上诉在意料之中

2020年3月25日上午 , 采访人员电话联系到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史大佗 。 史大佗向采访人员确认 , 俞某冬确实在法庭上提起了口头上诉 , 但目前尚未递交诉状 。

史大佗表示 , 此前俞某冬一方在一审对自己做的是无罪辩护 , 而法院判定他是故意杀人 。 史大佗对俞某冬的上诉行为毫不意外 , 他说自己对此已有充分准备 。 “他的上诉在我们意料之中 。 ”史大佗说 。 史大佗还表示 , 在一审中 , 王女士一方提供的证据链赢得了法官的支持 , 即使俞某冬上诉 , 他们也对泰国法院二审判决抱有信心 。

据史大佗介绍 , 王女士目前精神状况不错 , 身体也在慢慢恢复 。 此次王女士特意赶回泰国参加庭审 , 并在泰国等来了一审判决 。 史律师告诉采访人员 , 他曾建议王女士回国疗养 , 在中国等待结果也没有关系 , 但王女士非常执着 , “她说回到泰国就是要了结此事 , 一定要有个了断才能回国 。 ”

俞某冬母亲: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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