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诉案的四大焦点

本申诉案的四大焦点陕西一个无辜警察被诬告陷害的假案 。 不是罪大罪小的问题 , 而是有罪无罪的问题 。 本案的审理不是水平问题而是有没有勇气承认一审审理中 , 检察院和法院联合蓄意造假的明显问题 。本案的申诉审理阶段 , 有四大焦点不容回避;一、判决书罗列的当事人犯罪证据纯属虚构 , 其中没有一个证据能够成立 。 再说一遍 , 没有一个证据能够成立!其中证言是捏造的;当事人的三个询问、讯问笔录也是捏造的;案卷仅有的两个录音录像可以证明两个讯问笔录是假的;案卷缺少2015年2月5日询问笔录录音录像【1、缺少该录像属于证据不全 , 不符合开庭条件 。 2当事人当时已经被非法羁押一个月 , 失去人身自由 。 该询问笔录是将“询问”需要代替讯问 。 3、该询问笔录也是检察官捏造的 。 】;4有指控当事人受贿的某些时间段 , 当事人不在受贿岗位 , 即没有在犯罪现场 。 本案假证据可以反证证言和口供都是检察官捏造的 , 法官明知而采纳的 。二、(2016)陕0102刑初237号刑事判决书文本不能自圆其说 , 都是假的 , 凑数也凑不到一起 , 漏洞百出 。 所以发生了判决书文本的荒谬和一审隐藏的几个问题;1 , 五个证言人的假证言全部与当事人的假口供对不上 。2 , 法官明知是假 , 故意采纳假证据 , 枉法裁判;3 , 将窝案分解为五个独立案件分别审理 , 没有合适理由 。4 , 法官威胁恐吓不许自我辩护 , 不许上诉 , 否则追究“余罪” , 加重刑罚 。 检察官不许申诉 , 不许向外讲本案内幕真相 。三、办案由检察官对当事人实施刑讯逼供 。 严重犯法 。四、一审多处程序严重违法 。 区、市法院接待申诉过程多处严重违法 。 其中至今申诉人拿不到案卷里仅有的两个录像资料 。 假案何时昭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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