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力挺李跃华,……

人民日报力挺李跃华:请拿出合乎法规和情理的解决办法!红色文化研究会昨天来源:新闻头条(id:headline01)3月1日 , 一份湖北省卫计委综合监管局《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陈列了李跃华非法行医的三宗罪:一、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医师执业证书;二、李跃华自己配制的注射材料 , 未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行医并进行虚假宣传 , 严重影响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调查报告》对李跃华的处理 , 提出三条处理意见:一、建议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二、建议有关部门审查李跃华持有发明专利的详细情况;三、责成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可以说 , 这三点处理意见 , 每一条都足以让李跃华被打入尘埃 。◆◇◆湖北省卫计委的这份《调查报告》经媒体报道后 , 李跃华迅速做出如下回应:我是李跃华 , 1987年毕业于第三军医大学军医系 。 被分配到沈阳军区81380部队任军医 。 1989年三月复员退伍回武汉 。 1989年6月至1992年8月 , 在武汉市汉阳区永丰医院任住院部医生 。1992年9月起 , 我应聘过几家药厂或者医药公司做销售工作 。 1999年至2006年应聘工作于不同的民营医院 , 2007年起 , 开办个体诊所 , 至2012年起 , 开办爱因思门诊部到现在 。2004年 , 在多次尝试之后 , 我意外发现 , 用微量苯酚(万分之五到十)做穴位注射剂 , 在相应穴位进行注射 , 每个穴位注射05毫升 , 可以治疗多种疾病 , 特别是对各种病毒性疾病 , 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 因此 , 我猜测 , 这是一种广谱杀病毒方法 。011年 , 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 专利号CN201110136639.9 。 2013年在《求医问药》发表论文《一种穴位注射剂——微量苯酚在临床中的应用》 。 其中就提到了对几种病毒性疾病的治疗 , 效果显著 。这次疫情爆发以来 , 我于1月22日开始治疗新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人 , 共治疗15例 , 其中确诊阳性的10例 , 疑似病人5例 , 全部治愈 。 他们都有在医院拍的CT和和化验单为证 。 同时 , 我也跟踪后期恢复情况 , 这些病人已经基本全部治愈 。只有一例病人的核酸检查时阴时阳 , 反复不定 。 我之所以认为这个方法是广谱抗病毒的方法 , 是因为 , 病毒可分为DNA 和RNA二类 , 它们在进行复制的时候 , 至少有一种碱基是含有嘧啶环结构的 。而苯酚的结构就是一个苯环加一个羟基 , 苯环与嘧啶环结构非常相似 , 因此 , 在病毒复制时 , 容易出现竞争抑制 , 使病毒复制无法顺利进行 , 造成病毒死亡 。 而这死亡的病毒又可以刺激人体免疫系统产生抗体 , 从而达到治愈病毒性疾病的目的 。我从1月18日起 , 就给金银潭医院 , 湖北省卫健委 , 武汉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送请战书 , 推荐我的治疗方法 , 希望为扑灭疫情做出贡献 。 但是 , 至今为止 , 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 倒是有省药监局和区药监所的人来调查取证 , 主要是在找我的违规证据 。各位读者 , 医师证的问题 , 是这样的:因为我回到地方上以后 , 主要在民营医药企业和医院任职和行医 , 所以就错过了办证的机会 。 当时推出医师资格证制度 , 我这样的毕业生如果在公立医院 , 就可以直接办 。 但因为在体制外就业 , 所以就不能办理 。当时在民营医院做临床工作时 , 是院方说为我办一个西医的医师证 , 我提供资料办了这张资格证 , 后来知道这是假证 , 我就没用了 。 这是在另一个区 。 我回到汉阳区 , 就没有使用过这个证 。 当时我的诊所是办理了相应手续的 。 这次上门治疗新冠肺炎患者 , 为了进入小区 , 只得拿出这个假证才能通行 , 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 , 但救人要紧 , 是不得已而为之 。后来在汉阳某体制内医院上班 , 当时领导答应我在医院干两年就给我办证 , 结果干了两年半 , 什么手续也没有给我办 , 等于就是一个临时工 , 领导也换人了 。 我于是就辞职办起了私人诊所 。 我的医师资格证办不下来 , 我办诊所时对本地的管理部门说明过 , 但办不了 。后来医师资格证需要参加统一资格考试 , 我多年来兴趣在研究 , 非常入迷 , 全部时间精力都花在上面 。 再去准备资格证考试 , 一没有精力 , 二毕业多年复习也有难处 , 三就算办了西医或中医医师证 , 我的这个穴位注射疗法 , 也仍然不在规定范围 , 还属于违规经营 。这就是事情的真相 。 如果按照调查报告那样对我 , 我全错 。 但是 , 我二十年研究 , 获得专利 , 确实治愈了众多患者 , 而且完全可能为新冠肺炎患者带来新的希望 。 我盼望 , 卫健委的同志在处分我的同时 , 也帮我向上呼吁 , 如何为我这样的医者提供政策帮助 , 给我们生存的空间 , 给我搭建进入一线的绿色通道 。◆◇◆从李跃华治疗的15例新冠肺炎患者情况来看 , 其治愈率几乎达到百分百 , 且成本极低 , 只要区区几百元 。于是 , 李跃华多次向有关部门请战上一线 , 希望能用自己的治疗方法参与到一线的救治中 , 没获得批准 。 于是 , 他又在网上发出呼吁希望能参战到一线中去 , 未果 , 甚至连自己发声的微博都被莫名其妙的注销了 。这期间 , 有很多人联系他 , 提出投资合作 , 甚至邀请他到国外合作的情况下 , 他都一口拒绝了 。 他说大疫当前 , 武汉很苦 , 我只想参与一线治病救人 , 其他我都不愿意谈 。 他还是希望向上级请战 , 如果他不能操作 , 可以找到执业医师配合 , 他来说 , 别人做 。 点击查看:良心之问:中国在1966—1976年到底做了啥?“我本将心向明月 , 奈何明月照沟渠” 。让李跃华没想到的是 , 自己满腔救治病人的仁心 , 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宣判自己有罪的一份《调查报告》 。期间 , 还有人站在“法律道义”的道德制高点对李跃华提出批判:国家法律有规定 , 没有医师证 , 无证行医肯定不行 。 国家的法律 , 没人敢违反!无论是公民 , 还是国家机关 , 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 。 一种新药要获得批准用于临床 , 需要经过充分的试验验证 , 除了疗效 , 还有有无副作用、预后等等若干指标 , 而且仅仅十几例是远远不够的 。 没有经过充分的试验验证 , 谁也不敢批准使用 , 否则 ,一旦用于临床 , 出现医疗事故 , 谁来负责?可是这些持批判意见的人 , 有没有想过 , 这是非常时期 , 国家法律从来没说过公共卫生安全决策要听一个眼科医生的意见 , 但钟南山说他是英雄 。 你们说李医生的新药需要获得批准用于临床 , 需要经过充分的试验验证 。 现实是 , 现在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的药物中 , 有很多种抗病毒西药 , 未拿到批文 , 未知毒副作用 , 未做一例临床实验 , 都已经用在临床了 。这些 , 你们知否?知否?知否?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 , 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 在抓老鼠这个问题上 , 难道只有白猫抓的老鼠才算数 , 黑猫和花猫抓的老鼠就不算数呢?◆◇◆湖北省卫计委的这份《调查报告》被曝光后 , 一下子就淹没到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 口水声、骂声、板砖声 , 可谓是声声入耳 。◆◇◆就在大家都在为李跃华的结局捏着一把汗之际 , 就在刚刚 , 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出来了 。人民日报客户端在《“李跃华被查:形势火急 , 救人怎么成了罪过?》这篇文章里称:完全不问这两个人救治了多少人 , 疗效如何 , 而只以所谓“合法”与否来判定是非 , 这是西方法律观念的产物 。 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德治为主的国家 , 评论一个人、一件事的功过是非 , 除了讲法律 , 还要讲情理 , 讲道德 。 有证医生把人治死了 , 是无罪的 , 这从法律上可以接受;而无证医生把人治好了 , 却是有罪的 , 这在法律上依然可以理解 , 但道德上、情理上就不能接受 。该文章最后呼吁:此次查处 , 湖北省卫健委能拿出一个既合乎法规 , 又合乎情理的解决办法来 。疫情之下 , 人命大于一切 。 希望有关方面能打破传统的门户之见 , 给这个救命的良医一个机会 , 给那些还躺在病床上的患者一个机会 , 好吗?人民日报:给民间中医留一条生路作者:人民日报客户端 苍生 谨以致谢!武汉新冠疫情发生后 , 除本地医院积极开展救治外 , 各省市医护力量也在中央的调动下 , 纷纷奔赴武汉救治新冠肺炎患者 。由于疫情紧急 , 患者暴增而医院不够 , 当地的一些民间中医也参与了救治行动 , 其中李跃华和张胜兵因媒体报道而比较知名 。李跃华本人证实 , 采用自己的专利方法 , 以万分之一的微量苯酚注射相关穴位 , 治好了新冠肺炎患者湖北省司法厅退休副厅长陈某某夫妇及其儿子三人 , 收取治疗费2200元 。张胜兵 , 号称中医鬼谷子 , 从1月23日武汉封城开始 , 用纯中医方法治疗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达2000余人 , 并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理论和治疗方法 。3月1日 , 在网上看到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的一个文件——《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 内称:2月25日 , 收到《关于对李跃华、张胜兵治疗新冠肺炎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函》(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20]4号)后 , 次日派员进行调查 。 结论是:李跃华、张胜兵等人无证非法行医 , 严重影响了正常医疗服务秩序和当前疫情防控工作 , 建议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严肃查处 。这件事 , 迅速引起舆论关注 。 人们议论纷纷 , 意见不一 , 但以支持民间中医者居多 。应当说 , 这不是一个新问题 , 而是一个老问题 , 只不过因新的事件而引发了新一轮的关注和讨论 。笔者认为 , 非法行医这个罪名 , 足以把民间郎中和民间秘方置于死地 。要知道 , 中医是有生态的 , 犹如植物 , 自下而上依次是青苔、草、灌木、大小乔木 , 构成了植物的完整生态 , 而中医事业的生态 , 自下而上依次是民间中医、乡县中医院、省市中医院、国家中医治疗与研究教学机构 。离开了民间中医的肥沃土壤和生机勃勃的创造力 , 没有了民间中医对中医知识的普及传播 , 而只保留高高在上的庙堂 , 正是中医走向衰微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者 , 疫情期间 , 情势火急 , 患者暴增 , 而医院床位不足 , 在此之际救人于危殆 , 实乃最大的义举!表扬还来不及呢!怎么就成了罪过了?完全不问这两个人救治了多少人 , 疗效如何 , 而只以所谓“合法”与否来判定是非 , 这是西方法律观念的产物 。中国历来是一个以德治为主的国家 , 评论一个人、一件事的功过是非 , 除了讲法律 , 还要讲情理 , 讲道德 。有证医生把人治死了 , 是无罪的 , 这从法律上可以接受;而无证医生把人治好了 , 却是有罪的 , 这在法律上依然可以理解 , 但道德上、情理上就不能接受 。救人无功 , 无证有罪 。按照现行法规 , 这样的判断似乎符合法律;但问题在于 , 非法行医的法规是存在问题的 , 因为它不符合道德 , 不符合情理 , 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 故应废除之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 应该是道德引领法律 , 法律捍卫道德 。如果一部法律不但不维护道德 , 反而破坏道德 , 那么这就是一部恶法 。恶法带来的后果 , 比无法还要坏 。实践证明 , 民间中医 , 绝大多数是有两下子的 , 甚至拥有祖传秘方或拿手绝活 , 否则也不会吃行医这碗饭 。试想 , 如果给他们打开一条通路 , 有多少秘方、绝活会得以延续、应用和发扬!由于近代以来西风东渐 , 中医一直受到挤压和抹黑 , 民间中医更是没有活路 , 我国祖传的各种秘方、绝活大批量失传 , 遗留下来的已经不多 , 再不采取保护抢救措施 , 就为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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