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民政部: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志愿者等开展关爱保障行动

中新网3月9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 , 近日 , 民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携手同心助战疫关爱保障行动的通知 。 通知称 , 此次关爱保障行动采用专属保险+关爱补助的方式 。 专属保险对象是投保前未患新冠肺炎或疑似病症 , 年龄介于18-70周岁 , 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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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联盟注意到3月6日 , 武汉汉阳鹦鹉大道 , 志愿者正在给居民送生活物资。 中新社采访人员 张畅 摄
通知明确 , 志愿者还应当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名注册 。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通过采购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商业保险 , 由保险公司负责甄别鉴定理赔资料和发放赔付款项 。 关爱补助对象是2020年3月15日之前已确诊的感染重型、危重型新冠肺炎或者身故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湖北省养老机构工作者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当地地市级或者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 由省级民政部门统一向中国慈善联合会递交申请 。 中国慈善联合会审核同意后将补助款项直接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
通知指出 , 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关爱保障行动的实施 ,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有效的举措 , 确保行动快速落地、有效执行 。 任务重的地区要成立工作专班 , 指定专人负责 , 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 要通过多种方式 , 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保障内容及时传达到有关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湖北省养老机构 , 让大家都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 。 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尽量在3月10日前领取专属保险 , 避免出现专属保险与关爱补助之间的空档期 。 要引导关爱保障对象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 全面、客观、准确表达诉求 , 坚持诚实守信 , 不伪造、虚构事实 。
此外 , 通知还称 , 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 加强安全防护培训 , 引导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和养老机构工作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注意做好自身保护 。 不具备安全防护条件的 , 不得组织有关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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