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分裂国家罪#疫情当下,法官提醒:擦亮眼睛做智者,切莫信谣传谣造谣!( 四 )

编造虚假信息 , 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 , 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 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 , 起哄闹事 , 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 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

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 制造、传播谣言 ,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 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 , 致使虚假疫情信息或者其他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 , 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 。

对虚假疫情信息案件 , 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 。 对恶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 , 制造社会恐慌 , 挑动社会情绪 , 扰乱公共秩序 , 特别是恶意攻击党和政府 , 借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要依法严惩 。 对于因轻信而传播虚假信息 , 危害不大的 , 不以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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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国家罪#疫情当下,法官提醒:擦亮眼睛做智者,切莫信谣传谣造谣!

封面&素材&配图|来源网络

供稿|王璇、杨蜜、王楠、苏琪越

编辑|蒲宝英 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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