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病区管理

据成都卫健委3月5日消息:3月4日 , 成都市某“三甲”医院在陪伴人员中及时筛查出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提示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 , 医疗机构病区管理不容松懈 , 需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病区管理 。
一、强化责任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期间医院病区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 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病区管理制度 , 强化责任落实 , 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 分管领导及病区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 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 切实做好医院病区管理 。 各(区)市县卫健局和市县两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 , 及时发现问题 , 依法依规处理 。
二、强化病区管控
一是加强门禁管理 。 各医疗机构所有类型的住院病区单元应安装门禁和监控 , 并派专人值守 。 要严格人员进出管控 , 凡进入病区人员(含医护人员、行政人员、保安、保洁、护工等)均要正确佩戴口罩 , 凭工作牌、腕带等进入病区 。
二是加强陪护人员管理 。 陪护患者时 , 按照“严格准入、有效登记、必要培训、凭证陪护”原则 , 各医疗机构要对患者自理能力评估 , 决定是否需要陪护 , 对符合陪护标准的 , 由医疗机构发放《陪护证》 , 进行身份登记、知情告知及必要的健康管理与培训 。
三是加强探视人员管理 。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定时限员、凭证登记”的探视制度 。 固定每日探视时间 , 每位患者每天探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 。 传染病房、隔离病房及病情不允许的住院患者谢绝探视 , 处于医学观察期、有发热和/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及儿童 , 谢绝入院探视 。
四是严格健康监测 。 要指定专人管理病区所有人员健康状况 , 测量体温和询问流行学病史等 , 并做好登记 。
三、强化规范处置
各医疗机构要规范病区各类人员异常情况处置 。
一是对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住院患者 , 要及时排查 , 并积极做好病区隔离准备 。
二是对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职工 , 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 并做好排查工作 。 不得带病坚持工作 , 不得超负荷工作 。
三是对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探视人员 , 不得进入病区 , 并按照发热病人进行规范处置 。
四、强化保障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病区环境管理和后勤保障 , 筑牢院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线 。
一是病区要配备手卫生相关设施及物品 。
二是要定时完成空气净化和通风 。
三是严格病区垃圾分类管理 , 重点做好医疗垃圾管理 。
四是患者出院后均要彻底做好病房消毒 。
五是各病区要设置应急隔离病房 。 各医疗机构要做好院内后勤保障 , 确保病区管理规范有序 。
六是要在指定区域设有生活用品交接处 , 并作好消杀工作 。
七是实行分餐制度 , 病区每天专人统计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用餐量 , 报医院协调订餐 , 并配送到住院部病区单元或病室 , 避免陪护人员集中取、购餐 。
五、强化医患沟通
各医疗机构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医院疫情期间病区管理工作 , 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科普手册等多种形式发布相关管理要求 , 及时将疫情期间病区管理要求告知患者及家属 , 以取得理解、支持和配合 , 不妨碍或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 为共同打赢疫情阻击战做出贡献 。
【成都市: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病区管理】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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