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部署社区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采访人员孙少龙)采访人员5日从民政部获悉 , 民政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 , 要求各地推进社区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 减轻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压力 。
标题:【民政部@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部署社区防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据介绍 , 指引从疫情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出入管理、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环境整治、困难帮扶和社区服务等七个方面 , 提出了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基本思路 , 同时从部署条件、系统安全、隐私保护、公益原则等四个方面 , 明确了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相关支持环境 。
指引明确 , 社区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优先使用已有的政务或公共服务平台 , 同时做好与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部门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平台、公民身份信息认证平台、社区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等功能衔接 。 鼓励疫情防控结束后 , 通过二次开发、系统接入等方式 , 支持拓展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 。
同时 , 社区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 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 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 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 需要收集社区居民信息的 , 应向社区居民明确提示并取得同意 , 明确用于此次疫情防控 , 对于用于其他目的的 , 必须重新征得社区居民本人同意 。
北京联盟小编注意到此外 , 社区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的开发、应用、维护应坚持公益属性 , 鼓励疫情防控期间不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 社区防控信息化产品(服务)中涉及非公益性服务的 , 应向使用者明确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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