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江苏拟立法规范小餐饮经营管理

江苏龙网: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千家万户 , 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在3月2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 《江苏省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 , 这也是江苏省首次就加强小餐饮管理进行专项立法 。

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江苏拟立法规范小餐饮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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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地沟油最高可责令停业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介绍:目前江苏有小餐饮209000余家 , 占全省餐饮总数的近42% 。 这里的小餐饮主要涵盖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营业场所面积不超过六十平方米(含六十平方米)、规模较小、条件简单的餐饮服务业务 。 这类餐饮场所普遍存在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生产经营不规范等特点 , 一旦管理不到位 , 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针对这类老百姓普遍关心的小餐饮安全问题 , 此次提请审议的《决定(草案)》从经营场所安全和食品安全两大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

  在食品安全方面 , 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来源追溯、包装材料、餐饮具、用水、洗涤消毒等方面规范了经营要求 , 规定禁止在经营中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保鲜袋除外) ,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饮具 。 同时 , 对于小餐饮生产经营中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 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责令停业 。

  而针对经营场所安全 , 《决定(草案)》规定小餐饮经营场所选址、新改扩和室内装饰装修、设施设备及其布局等应当符合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房屋建筑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 特别提到应当防止油烟、异味、废气、噪声等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要设置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 同时 , 明确要将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当分开存放 , 避免交叉污染 。

  从事网络外卖需在备案公示卡上单独标注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规定 , 对小餐饮经营由许可改为备案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勤虎表示 , 按照国家相关部署 , 目前小餐饮备案管理工作在江苏部分地区已经落实 , 今年下半年将在全省全面推开 。 也就是说 , 从事小餐饮经营 , 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 , 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 公示卡上写明经营者名称、地址、项目、是否从事网络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举报电话及举报受理机关名称等信息 , 并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悬挂 , 接受社会监督 。

  作为外卖的重要来源 , 针对小餐饮普遍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现实需要 , 《决定(草案)》明确 , 持有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并标注网络经营的小餐饮 , 可以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 同时在相应的网站上 , 也需要在经营活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的内容 , 确保网络上的舌尖安全 。

  有关部门提前介入为经营者规避风险

  考虑到在调研和征求意见过程中 , 不少基层单位和小餐饮经营者反映 , 由于经济基础薄弱、事前普遍缺乏相应的安全经营知识和意识等问题 , 希望有关单位可以尽早介入指导 , 帮助可能存在的准入不准营等经营风险 。

  《决定(草案)》做出规定 , 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营业执照、实施小餐饮备案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时 , 需将小餐饮安全经营指南明确的基本要求以及风险提示和法律后果 , 以告知书的方式一次性告知小餐饮经营者 。 相应的营业执照办理信息和小餐饮备案信息即时共享给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与小餐饮管理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 有关部门应当自小餐饮备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 对小餐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依法进行指导 , 一次性提出评估指导意见 , 同时对禁止新办小餐饮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在相关区域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 有效减少经营者的前期投入损失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罗聪懿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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