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京工作的武汉籍人员的遭遇

一个在京工作的武汉籍人员的遭遇 , 4个多月连续在北京居住 , 身体健康 , 现在已被隔离 。 武汉户籍就可以被歧视?还有《宪法》吗?@Mok13 , 我叫刘念 , 湖北武汉籍在京工作的一个普通民众 , 现居住在朝阳区十里堡炫特嘉园 , 自2019年十一假期归家探亲后 , 就再未离开过北京 。 本次疫情期间也一直保有防反意识 , 除扔垃圾和拿外卖生活物资外一直未出过小区 , 至今体温正常 , 身体没有不适 , 自我隔离时间也超过1个月 。可从2月26日(昨日)早上接到过一次街道派出所和社区核实电话后 , 这两天一直受到街道办、街道保卫科的关注 , 强调我因为出现在了北京市下发的2月16日高风险密接人员名单内 , 所以必须接受组织安排强制集中隔离 。 我作为一个外来普通民众 , 近一个月内没出过小区 , 不知道是怎么就被计算成了高风险人员 。因与街道办沟通屡次未果 , 无法给到明确的原因 , 我也数次与北京市疾控、朝阳区疾控中心以及朝阳区疾控密切接触者小组进行了求证 , 其工作人员表示我并未出现在他们的筛查疾病密切接触者名单内 。然后我再次以该结论与街道办工作人员求证时 , 对方表示他们的名单是从市里、区里直接拿到的 , 没有原因且无法辩驳 , 需要我服从安排 , 按要求隔离 。这让我非常困扰且无助 , 我一直理解疫情的严重性 , 所以做到了时刻监控自己和尽量减少外出 , 可不知道为什么还会遇到这种不合理的强制要求并给不出实际解释 。 我现在除了要面对被强制集中隔离的指示外 , 不知道还能向谁进行求助才能还我一个公道 。 希望大家帮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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