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食@人民网三评“禁食野味”之三: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屡禁不止 , 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 。 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 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 民心所向!
从立法角度来说 , 我国用于规范野生动物交易的法律并非一片空白 。 《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各个层级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 , 但纳入禁食范围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未经检疫合格的其他保护类野生动物 。 《决定》明确 , 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 这无疑是体现了巨大决心 。
从公共卫生和防疫角度来讲 , 无论是重点还是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 都潜藏着不小的风险 。 为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 《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 , 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 , 扩大法律调整范围 , 确立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制度 。 违反现行法律规定 , 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加重处罚 , 体现了更加严格的管理和严厉打击 。
(010lm.com)小编注意到当前 , 野生动物交易监管仍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模糊等问题 。 在一些地方 , 与野生动物相关的经济活动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 导致地方政府监管动力不足 。 各地健全执法管理体制 , 明确执法责任主体 , 落实执法管理责任 , 将有力化解这一难题 。
还要看到 , 从猎捕、运输、展示、买卖 , 到制作、加工、消费 , 野味产业存在于各个环节 , 隐蔽性强 。 而我国基层执法力量相对有限 , 专门从事野生动物领域执法的人员更少之又少 。 伴随电商的发展 , 线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也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
法治的基础在立法 , 但法治的关键在执法 。 加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 , 才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 这提醒我们 , 一方面有必要通过改革来整合基层执法力量 , 另一方面需要提升执法的专业程度和技术含量 。
实现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全方位、全链条监管 , 离不开引入更多社会力量的参与 。 比如 , 加强宣传 , 鼓励相关领域的行业协会、餐馆、媒体乃至普通消费者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曝光等 。 通过完善相应的信息系统和网络执法体系 , 大幅提升基层执法效率 。
非重典不能治乱 。 疫情当前 , 各地开展了一系列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行动 , 但短期的集中整治无法获得长期疗效 。 全面修订定野生动物保护法 , 还需要一个过程 。 此时 ,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决定》 , 既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 既为今后的修法进程打下了基础 , 也为当下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 保障人民群总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
标题:【禁食@人民网三评“禁食野味”之三:绝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我们绝不能再好了伤疤忘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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