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疫情之后,互联网医疗受期待,这些特殊医保政策该如何解读?( 二 )


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 , 按照现行价格执行 , 不得重复收费 。 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同等的支付政策 , 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 。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复诊 , 医保支付标准均按普通门诊诊察类项目支付 。
信息系统能实现相关功能的互联网医院 , "互联网+"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 , 将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医保经办机构 。 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在患者本人个人账户中扣除或通过关联的银行卡等途径支付;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 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结算 。
不直接面向患者的服务 , 不属于诊疗活动的服务 , 非医务人员提供的服务 , 远程手术指导、远程查房、医学咨询、教育培训、科研随访、数据处理、医学鉴定、健康咨询、健康管理、便民服务等 , 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2月23日上海医保部门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
具体要求为:
【互联网■疫情之后,互联网医疗受期待,这些特殊医保政策该如何解读?】本市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 , 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 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从以上医保政策来看 , 可总结一下几条共性:

1、互联网医院申请医保 , 其所依托实体医院是定点医院是第一前提 。
2、要在所依托实体医院定点协议的基础上二次申请互联网医院的定点资质 。
3、互联网医院与实体医院共用统一总额 。
综合上述内容 , 我认为:
1、互联网医院需具备卫健委的合规资质 , 其所依托实体医院是定点医院 , 是申办医保的两个资质前提 。 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对接监管平台、医保系统是两个技术前提 , 平台具备三级等保认证、电子签名认证是两个数据安全前提 。
2、互联网医院申请医保要在所依托实体医院定点协议的基础上二次申请 , 并与实体医院共用统一配额会导致线上线下争利 , 不利于互联网医院的发展 。 整体来说大大利好实体医院互联网医院夫的发展 , 对于第三方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还需要更多的研讨 。
3、总体来说政策利好 , 前景光明 , 拟投资互联网医疗、智慧医疗的投资者 , 和坚持中的创业者都可以"待价而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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