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征用合适嘛?
刚才看到一段视频 , 大致是防控人员征用食杂店的物品 。 防控人员带了执法记录仪 , 所以我认为是征用 。 视频显示 , 征用的物品除了食品还有香烟 。 我的问题是 , 食品属于个人消费的啊 , 每个人都要吃 , 难道也要以征用的名义来做这个事情?这个公款吃喝有什么区别?如果说 , 为了解决防控人员的生活问题 , 毕竟他们在防控是没日没夜很辛苦 , 那么我不能理解的是香烟这个也要国家买单?最后问一个问题 , 是按价给食杂店结算还是怎么个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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