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打工仔反击“砍刀队”被判刑 法院发回重审( 二 )

  苏州中院发回重审

  颇有意思的是 , 11月13日 ,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刑事裁定书》认为 , 原审人民法院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并裁定:撤销常熟法院刑事判决;发回常熟法院重新审审判 。

  参与公益诉讼的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王誓华认为 , 本案无论从客观证据还是主观证据上 , 均证实了六个打工仔是正当防卫行为 。 事实上 , 是他们意识到自己的人身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 , 自觉支配他们实施了防卫行为 。 也就是具备明显的防卫意图 , 肯定地说明了这6个人具备防卫的故意 , 而非斗殴的故意 。 他们的行为完全是在十分紧迫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法律赋予公民个人的私力救助的权利 , 是公力救助的一个补充 。

  “常熟法院原一审判决构成聚众斗殴罪显然是错误的 , 也因此被二审予以了撤销 。 希望重审时 , 常熟法院能抛开法外因素公正处理 。 ”王誓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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