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引渡听证会,控辩双方激辩“双重犯罪”

孟晚舟案引渡听证会进入第三天 , 控辩双方激辩“双重犯罪” 【环球时报驻加拿大特约采访人员 陶短房】中国华为公司高管孟晚舟在加拿大被非法拘捕、美国要求将其引渡一案的庭审22日进入第三天 。 据加拿大通讯社22日报道 , 加司法部代表律师当天将向法官陈述意见 , 认为美国指控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也构成犯罪 , 即“双重犯罪”成立 , 应将她引渡到美国 。 此前一天 , 孟晚舟方的代表律师向法官陈述意见 , 认为美国指控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不构成犯罪 , 即“双重犯罪”不成立 , 不能将她引渡到美国 。 此次听证会20日起在加拿大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举行 , 预计将进行5天 。 《华尔街日报》称 , 法庭戒备森严 , 有一道防弹玻璃墙把孟晚舟、律师、法官霍姆斯与150名采访人员、华为员工、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官员和其他人隔开 。 还有数十人在法庭附近的一个放映室里观看了听证会的视频 。 《温哥华太阳报》称 , 第二天的庭审仍有许多旁听者 , 但比第一天要少 。 当天的主要内容是孟晚舟一方律师向法官陈述 , 并回答法官的质询 。 孟方律师认为 , “双重犯罪”是美国引渡请求的核心 。 据加拿大电视台21日报道 , 美国检方指控孟晚舟向汇丰银行做虚假陈述 , 以规避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 孟晚舟的代表律师斯科特·芬顿21日指出 , “除非所谓‘失实陈述’造成他人利益受损 , 或存在利益受损风险 , 否则不能判定孟在加拿大犯有欺诈罪” 。 他说 , 加拿大当时并没有对伊朗实施和美国类似的制裁 , “风险的前提是法律的存在 , 而这个法律在加拿大并不存在” 。 孟的另一位律师艾瑞克·戈塔迪指出 , “双重犯罪”原则应确保任何人不能因为在加拿大不存在的罪名而被引渡到美国受审 , 针对孟的指控不仅违反法律标准 , 且违反加拿大的“核心价值观” 。 路透社22日称 , 加拿大检方律师当天将辩护称 , 孟晚舟被捕是因为银行欺诈罪 , 而这在美国和加拿大都是犯罪行为 , 并不是因为美国对伊朗实施制裁 。 法官做出裁决预计将需要数周时间 。 报道称 , 第二阶段的审判将在6月开始 , 重点是加拿大警方、情报机构和边检部门在拘捕孟晚舟时滥用程序、违反法律的问题 。 《环球邮报》21日报道称 , 尽管加拿大商界普遍希望“人质交换” , 即用释放孟晚舟交换被中方拘捕的两名加拿大公民 , 但加总理特鲁多21日拒绝了这种可能 。 他表示不会干预此案 , “我们是法治国家 , 我们将遵守法律” 。 华为加拿大公司21日发表声明说 , 孟晚舟案已进入法律程序 , 该公司不便对其发表具体评论 。 “我们相信加拿大的法律体系 , 将证明孟女士的清白 。 ”英国广播公司(BBC)22日引述对华为美国首席安全官安迪·珀迪的采访说 , 孟晚舟对华为公司至关重要 ,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不可替代” , 但该公司已经制订了“接班人计划” 。 “美国之音”22日引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亚洲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姜闻然的话说:“不管发生什么 , 加拿大最终都是一个失败者 。 如果此案继续进行数月甚至数年 , 加拿大与中国的关系将继续恶化 , 在中国被捕的两个加拿大人也不太可能很快获释 。 ” 责编:赵建东 版权作品 , 未经环球网 huanqiu.com 书面授权 , 严禁转载 , 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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