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陷」警惕工程施工质量的“问题爆发期”( 二 )

最近出现在一些地方的地陷事件并非偶然 。 像上述西宁市发生的这些起地陷事件一样 , 许多地陷早不陷晚不陷 , 偏偏在这个时候陷;许多桥塌早不塌晚不塌 , 偏偏这个时候塌 , 就是因为在以往建设高峰期的工程质量问题 , 差不多同时到了暴露的窗口期 。 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索债” , 如果集中发生 , 肯定会给人们的安全感和安定感带来极大的影响 。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 , 这种工程质量问题 , 难以防范 , 甚至由于建设规模的原因 , 也难以复查;一些造成工程质量的责任人 , 即使知道以往施工质量的隐患 , 也不会去提醒有关方面事先采取补救和防范措施 。 因为那样做 , 不仅等于投案自首 , 同时也会把工程监理和验收等一干部门牵涉其中 。

前不久一起地陷事件发生后 , 立刻有关于造成此事件的工程被验收合格乃至工程质量优良等的报道被翻检出来 。 广州地陷事件发生后 , 在有关要求追究事件责任的新闻和评论下 , 竟然有“知情者”留言指责此等要求 , 说广州地陷发生地为流沙层 , 救援措施只能先填埋云云 。 岂不知 , 如此辩解 , 便带来的更多的问题:这段地铁在施工之前 , 是否进行过地质采样 , 如果没有 , 可行性方案是如何形成的;如果进行过地质论证 , 那么 , 如此大范围的流沙层为什么没有发现 , 或者发现了 , 为什么不避开此地;再或者如果避不开此地 , 此条线路为什么要冒着城市地陷以及周边公路陷落和立交桥垮塌的风险而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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