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两次猥亵年轻女下属 遭激烈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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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两次猥亵年轻女下属 遭激烈反抗

本文标题:经理两次猥亵年轻女下属 遭激烈反抗

日前,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了一起涉嫌强制猥亵、侮辱的案件。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宿迁市某保险公司支公司的总经理项某,曾两次借着应酬、外出开展业务的名义想要猥亵女下属。幸亏对方激烈反抗,他才没能得逞。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今年49岁的项某是宿迁市某保险支公司的总经理,由于工作原因,他平时的应酬和外出机会比较多。而他的一名女下属黄某,因年轻漂亮,项某对其怀有不轨念头。

2019年8月某日,项某因在公司活动中喝了酒,结束后就由黄某开车送他回家。然而在路上,项某却不老实起来,屡次用手去摸黄某的大腿、亲吻黄某胳膊,以此来实施猥亵。

这件事情以后,黄某本以为对方会有所收敛,但没过多久,项某又来了。这次,项某以外出做业务宣传为由,带着黄某到宿迁市泗阳县出差。途中,他故意把车开到了江苏省洪泽湖湿地景区,要求黄某陪他到景区里"游玩一会"。在被黄某拒绝后,项某嘴上没有说什么,却径直把车开到了泗洪县城头乡洪泽湖湿地公园西门东侧约500米河边柏油路上。

把车停下后,项某向黄某扑了过去,试图通过亲吻、抚摸黄某身体的方式对其进行强制猥亵。最终,多亏黄某激烈反抗,将项某全身多处抓伤、咬伤,才没让他继续得逞。

事后,警方将项某抓获。日前,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项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猥亵、侮辱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目前,项某被羁押于泗洪县看守所,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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