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爆的不止P2P,还有养老机构

今年8月28号 , 长沙爱之心老年公寓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当地警方立案调查 。 这家老年公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他通过兜售可以打折购买床位的会员卡 , 向老人募集钱款 , 还承诺 , 预存的金额越大 , 享受的床位折扣越大 , 还可按年息12%付息 。 一年合同到期后 , 老人可以把本息取回 , 或将利息兑换成住宿费 , 到爱之心来住 。 然而 , 今年4月开始 , 有老人发现 , 爱之心一夜之间“变心”了:业务员联系不上 , 客服电话打不通 , 不但此前承诺的利息没有 , 连本金都要不回 。 去住更不可能 , 因为爱之心目前只有200多个床位 , 而交钱订床的老人有近4000名 。 爱之心案发后 , 长沙市天心区将该案定性为以养老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 据天心区委政法委的情况通报 , 截至11月26号 , 爱之心涉案金额达到5.05亿元 , 涉及的受害人数达到3972人 。 在长沙 , 爱之心的“爆雷”并非个案 。 长沙望城区一家名叫“顺祥”的老年公寓 , 情况比爱之心更为严重 。 顺祥非法集资的涉案金额达14亿 , 受害人数超过1万人 。 目前长沙市政府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 , 开展着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排雷”行动 。 据不完全统计 , 湖南全省涉及养老领域非公企业有327家 , 据公安机关大数据研判 , 其中有37家企业涉嫌非法集资 , 犯罪的风险等级极高 。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机构分三类:一类是国有养老机构 , 但这些国营机构人满为患 , 像他这样尚未坐轮椅、能够自理的老人几无入住可能;二类是办得还不错的民办养老院 , 有的还能医养结合 , 护理老人也很专业 , 但这类养老院活动空间很小 , 里面住的多是失能老人 , 且收费不菲;让他倾心的只有第三类 , 即新建在城郊 , 环境好空气好 , 新房子新设施 , 设计好条件好 , 声称收费“合理”的 。 这一类养老机构 , 基本不在民政局公布的“白名单”之中 。 但这类养老机构对段大爷这种身体健康、活动能力较好的“活力老人” , 有较大吸引力 。 养老是很现实的问题 , 不是老人‘蠢’ , 而是他们对未来有恐惧感 。 老人希望有好的养老场所 , 社会也要给老人提供满意的服务 。 国家通过“放管服”等一系列政策 , 养老机构从许可变成备案 , 放宽渠道 , 激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市场 , 所以才引发了这次养老机构爆雷事件 。 现行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是自5年前开始施行的 , 其对养老机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 。 其中 , 养老机构的前置条件之一是要求房屋、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已经完成审查或验收 。 为了设立养老机构 , 不少从业者在各个部门之间“疲于奔命” ,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资本投入 , 从而制约了养老产业发展 。 在此背景下 , “放水养鱼” , 取消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 , 既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 , 也是“银发市场”的需求 。 降低门槛 , 对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 , 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要 , 具有积极作用 。 但是 ,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并不意味着放弃、放松监管 。 养老事关人民福祉 , 全面开放后对于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要做到不仅“放得开” , 更要“管得住” 。 养老服务监管是综合、系统的体系 , 既需要行业自律 , 也离不开社会监督、联合监管 。 在法律条款方面 , 应当明确民政、房屋、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在执法方面 , 应充实监管力量 , 变被动审批为主动监管;在机制方面 , 应建立和完善协调政府、社会、公众监督的监管体系;在鼓励社会力量方面 , 完善相关政策 , 让社会资本放心进入 , 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 。 养老服务行业正处于茁壮生长的时期 , 不能因监管难而因噎废食 , 也不能因盲目发展而埋下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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