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北青报:“未诉先办”应成基层治理常态

『问题』北青报:“未诉先办”应成基层治理常态。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在今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 北京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作用 , 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

在城市治理实践中 , 北京市创建了“接诉即办”工作机制 。 去年底 ,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 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七项职权和七项职责 , 为基层减负的同时提供了多方面保障措施 , “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正式入法 。 可以说 , “接诉即办”既是城市管理智慧 , 更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金钥匙” 。

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 , 旨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 以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主动履职尽责 , 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群众诉求 , 将民生问题立足于超前解决 , 在未给群众带来不便时就解决 。 进一步而言 , 这本也是城市治理的规范性动作 , 因为政府部门将分内的工作做好 , 才能少给群众添堵 , 让社会更加和谐 。

“未诉先办”有两种主要形式 。 一是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针对民众密集投诉的问题、行业或区域 , 带着问题导向进行重点关注、重点摸排、重点检查、重点服务 , 从而找出依然存在的问题或隐患 , 找出症结和原因 , 找出民众的痛点、难点、堵点 。 在此基础上 , 采取相应措施化解存量问题和矛盾 , 化解可能发生的新的投诉 , 即在民众有可能因为相关问题再投诉之前把问题处理好 , 减少民众对同类问题的投诉量 。

二是有关责任单位在履职过程中进一步延伸触角 , 提升监管或服务的灵敏度 , 能够在问题未真正形成前或矛盾未爆发前、民众未投诉前就主动捕捉到问题隐患、侵权风险、投诉苗头 , 及时进行预防、规范和化解 , 理顺有关权利义务关系 , 维护民众利益 , “抢答”民众诉求 。

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 , 在实践中已有了积极的探索 。 以北京香水园街道为例 , 针对居民下水管道经常有污水往上返并有难闻的异味 , 街道实现了“接诉即办” , 而在这一次管道渗漏问题解决的基础上 , 香水园街道动员区域内的网格员 , 针对下水管道问题在社区开展大巡查 , 由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的解决 , 这就是“未诉先办” , 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

“未诉先办”不仅能够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 更可以消弭安全隐患 , 确保一方百姓安宁 。 比如 , 一处地下雨箅子被堵住 , 不仅限于“有一治一” , 而是对区域内所有的地下雨箅子全部排查整治 , 不仅能够确保排水畅通 , 更可以消弭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 。 其实 , 城市治理就在于这些民生细节小事 , 做到位了 , 群众的幸福感就会大大提升 。

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 , 需要相关配套机制的跟进 。 比如 , 推进社区干部入户走访常态化 , 引导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治理 , 发挥好群众的作用 , 等等 。 综合各方智慧和力量 , 力争实现一些民生细节问题的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 而且 , “未诉先办”做到位了 , 也可以大大减少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 , 群众满意度自然能“提上来” 。

『问题』北青报:“未诉先办”应成基层治理常态。对于基层治理来讲 , 从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 , 一个案例带动一片治理 , 见微知著 , 把工作做在前面 , 将更有智慧、更具效率、更有效果 。 城市治理需要智慧与效率双提升 , 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势在必行 。 在具体推动中 , 既需要相关措施的跟进 , 更不应该离开民意基础 , 因为城市治理终归是为了人民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