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需要的是“快”而非“免费”

  前几天 , 上海高速上救护车行驶至出口时被收费站拦下 , 要求缴纳通行费 。 此事经媒体报道後 , 引发社会关注和议论 。 交通运输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 救护车辆不属於《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免交车辆通行费车辆范围 , 已要求地方交通部门主动和医院、急救中心等单位联系 , 主动给救护车辆免费安装ETC , 让救护车在过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候能够不停车快捷通行 , 第一时间完成救助生命 。

  几天前 , 上海这辆救护车被收费时 , 很多媒体使用了“强行”一词 , 似乎全怪收费站不近人情、见钱眼开 。 的确 , 眼看伤者被耽误宝贵的救治时间 , 不该在收费这样的小事上纠缠不清 , 可解决的办法除了特事特办——免费通行 , 不是还有“缴费通行”这一种吗?

  长期以来 , 有关救护车上高速被收费的新闻 , 总是能够掀起波澜 , 公众也很容易站在救护车这一边 , 对收费站进行谴责 。 一来 , 人命关天的大事 , 跟死神赛跑的救护车需要被呵护 , 收费太耽误时间;二来 , 人们天然认为救护车属於公益车辆 , 跟军车、消防车并无区别 , 所以都应该免费 。

  但事实并非如此 。 我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 , 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 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 免交车辆通行费 。 救护车辆并不在此列 , 可见救护车不免通行费於法有据 。 事实上 , 就连制式警车 , 如果不在执行任务 , 也应当缴费 。

  现实情况中 , 有些地方的确对救护车另眼相看 , 如北京、广东和黑龙江等地就出台规定 , 对正在执行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救护车免收通行费 。 不过 , 各地政策不统一 , 直接导致了救护车在跨省行驶时遇到问题 , 有些甚至还直接耽误了急救任务的执行 。

  从另一个角度上说 , 救护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车辆 , 同军车、警车和消防车有本质不同 。 很简单 , 绝大多数救护车并非免费救援 , 运送病患之後 , 都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 更不用说很多被私人承包的救护车了 。 所以 , 很自然的一个疑问是 , 跟病患家属收了钱 , 为什麽要求高速路必须免费通行?

  救护车需要的是快 , 而非免费 。 在ETC设备尚未普及时 , 两个问题是搅在一起的——停车缴费就快不了 , 免费才是最快的选择 。 正因如此 , 有些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 让救护车免费通行 , 有关部门随後再与收费站结算 。 如今 , 这个理由不再成立 , 通过走ETC通道 , 救护车完全可以做到既缴费又快速 , 还有什麽理由要求免费呢?如果有救护车执意不愿安装ETC设备 , 是否是在用病患利益绑架收费站 , 以实现自己继续免费通行的目的?若因是否缴费耽误了时间 , 责任难道不在救护车一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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