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份发文取缔P2P网贷业务 网贷机构迎“生死劫”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月8日电(彭婧如)2019年 , P2P网贷机构并不好过 。 “整顿、清理、取缔” , 有人认为中国P2P生于2007年 , 卒于2019年 。 九省份发文取缔P2P网贷业务 2019年1月 , 《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即“175号文”)下发 , P2P行业持续加速出清和良性退出 。 梳理显示 , 2019年已有多个省市对辖内网贷机构的P2P业务进行清退 。 目前 , 已有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河南省、河北省、云南省、甘肃省、山西省 , 共9省市宣布取缔P2P网贷业务 。 最近对辖内全部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的是山西省 。 近日 , 山西省宣布对“晋商贷”等26家P2P网贷机构的P2P业务予以取缔 。 同时对15家在营P2P网贷机构进行了行政核查 , 结果显示15家在营机构P2P业务均不符合“有关规定 , 予以取缔 。 要求在营P2P机构停发新标 , 并限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良性退出、市场出清 。 而最早行动的是湖南省和山东省 , 2019年10月中旬 , 湖南和山东金融监管局分别发布公告称 , 辖内网贷机构的P2P业务未有一家通过验收 , 将全部予以取缔 。

九省份发文取缔P2P网贷业务 网贷机构迎“生死劫”

制图:彭婧如 随后 , 2019年11月8日 , 重庆市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公告 , 对重庆市内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 。 2019年11月15日 , 河南省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河南省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公告》称 , 2016年以来 , 河南省网络借贷行业一直在进行专项整治 , 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 , 并研究确定了河南省第一批拟注销网站备案编号的网络借贷平台名单 。 2019年12月4日 , 四川金融监管局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 , 按照整治要求 , 对四川省业务不合规网贷机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 , 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 2019年12月12日 , 云南省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市场退出的公示(第六批)“ , 公示称云南省至今没有一家平台完全符合国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 将根据有关整治安排 , 对所有纳入整治范围的网贷机构全部取缔退出 。 2019年12月13日 , 河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网络借贷风险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河北省内开展P2P网贷业务机构行政核查结果的公告》称 , 全省未有一家开展P2P网贷业务的机构完全符合”一个办法三个指引“有关规定 , 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 2019年12月19日 , 甘肃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表示 , 经甘肃省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组研判确定 , 对甘肃省目前注册的28家P2P网络借贷公司通过四种途径全部退出市场 。

九省份发文取缔P2P网贷业务 网贷机构迎“生死劫”

资料图:2019年版第五套人民币 。 中新社采访人员 侯宇 摄 网贷机构的最后出路:83号文? P2P行业不容乐观 , 留存下来的平台日子也不好过 。 清退潮中 , P2P平台的表现各不相同 , 有发布良性清盘公告 , 隔天就被立案的平台;也有立案后依然可以继续兑付的平台;还有依然在运营没宣布良退 , 却已然开始了三折收割的平台 。 目前 , 有部分省市还剩下一些一枝独秀的网贷平台 , 生存还是毁灭 , 这是个问题 。 2019年10月底 , 有网络传闻称”上海及全国全面结束P2P“ , 后被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证明为不实信息 。 2019年11月15日 , 有自媒体发布消息称 , 北京市正酝酿全面取缔所属区域P2P网贷运营机构 , 相关执行方案已落地到所属地执法机构 。 随后该文章显示 , 此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 。 “截至目前 , 未收到相关指示 。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辟谣声明表示 , 一切互联网金融行业整治工作 , 均按照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及安排稳步推进中 。 值得注意的是 , 2019年11月27日 , 一份关于P2P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的文件出台 , 即《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 , 简称83号文) , 83号文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下发 , 意在为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提供制度依据 。 根据83号文 , 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 , 有明确的资本金要求 。 对小贷公司的资本要求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其中 ,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小贷注册资本不低于0.5亿元;全国经营的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而且 , 首期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5亿元 , 不低于转型时网贷机构借贷余额1/10的要求 。 “83号文其实是给网贷的最后出路 。 ”有业内人士认为 , 监管态度用大白话说就是 , 这段时间内:有问题的平台该暴露就暴露出来;该清退的就清退;该经侦立案的立案 , 该转型的转型 , 实力雄厚的平台冲刺小贷牌照或者转型消费金融 , 去拿牌当正规军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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