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被偷92万 送10万给刑警改成六千

再过一年 , 负责侦办小偷偷县委书记案的朱玉东就要出狱了 。 2012年12月 , 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玉东办理盗窃案件时 , 为了讨好领导 , 将县委书记被偷的金额由92万元改为6040元 , 同时截留盗窃赃款6万元用于送礼和刑警队开支 , 最终获刑7年 。 当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 , 由五个农民组成的盗窃团伙 , 先后潜入河南、山东、安徽三省多地的县委机关大楼里 , 搬走了驻马店市周边地区至少4位县委书记珍藏在保险柜里的现金、茅台酒、金条、香烟等 。 该事件被媒体称为小偷、县委书记、刑警队长的攻守同盟 。 其中被偷的最多的就是正阳县时任县委书记赵兴华 。 经纬新闻在判决书中看到 , 2011年国庆期间 , 赵兴华在正阳县县委的宿舍被盗 , 92万元成捆的现金被小偷盗走 。 虽然县委书记当时并没有报案 , 但这事不久之后 , 这帮小偷却因为盗窃金融机构被抓获 。 县委书记为了掩盖被盗巨款的秘密 , 便交代公安局长降低丢失现金的数额 , 后来被降为6000多元 。 只和公安局长交代还不放心 , 县委书记又找到了该案的负责人朱玉东 。 朱玉东供述说 , 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 , 县委书记打电话让他去住室询问案件进展 。 他把案情向书记汇报后 , 县委书记给他一个茶叶手提袋 , 称他们办案辛苦 , 让他请办案人员吃饭、喝茶 , 他推托时县委书记的司机进来 , 他才接过手提袋离开 。 到家后 , 他才发现手提袋内的不是茶而是10万元现金 。 不过 , 朱玉东还是觉悟高 , 回去后的第三天晚上 , 他便从家里拿了5万元现金 , 连同县委书记送他的10万元一起放在手提袋里 , 还给了县委书记 。 他说:“赵书记 , 你的钱我不能要 , 快过年了 , 这里面有我一点心意 , 我也提前给你拜个年” 。 朱玉东说 , 县委书记送的钱不能要 。 不仅不能要钱 , 以后提拔还需要县委书记帮忙 。 为了同书记处好关系 , 他趁这个机会给书记送5万元钱 。 不过 , 县委书记想的却是这10万块钱本来就是朱玉东之前送的 , 要求工作中予以“照顾” 。 正是在他的关照下 , 朱玉东于2012年上半年提拔为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 , 下一步他准备明确朱为刑警大队大队长 。 自己的住室被盗后 , 朱玉东在办理此案中帮了不少忙 。 他感觉之前收朱玉东送的10万元不合适 , 就把10万元钱退还给朱玉东 。 最后朱玉东的7年刑期中有一年属于行贿罪 , 最终认定向县委书记多还的5万元属于行贿 。 不过 , 经纬新闻注意到 , 此前正阳县公安局局长姚华银就因为贪污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在向姚华银行贿的众多民警中也有朱玉东 。 姚华银的判决书中记载 , 2009年1月 , 在姚华银的帮助下 , 时任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的朱玉东被调整为真阳派出所所长 。 姚收了朱的10万元现金 , 后来中秋节和春节 , 姚还额外收了朱玉东15000元钱 。 不过 , 这些都没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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