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强」违反保护令再伤妻认错加悔改拘五日

  □本报采访人员王春

  □本报通讯员刘昊鹏叶小孚

  “我以后不会再去找她们了 , 好好和简红(化名)处理这件事 。 ”被法警带走时 , 满脸悔意的丈夫何强(化名)低下头说道 。

  12月12日下午 , 何强因违反人身保护令被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采取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

  简红与何强于2018年10月登记结婚 , 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 , 缺乏深入了解 , 感情基础薄弱 , 婚后双方更是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吵、冲突行为 。 2019年9月2日 , 被申请人何强与简红因离婚问题发生拉扯 , 造成简红受伤 , 同日 , 松阳县公安局西屏派出所向被申请人何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 对何强的实施暴力行为进行书面告诫 。 同年9月17日 , 简红向松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法院经审查 , 认为申请人简红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 遂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何强对申请人简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何强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简红及其相关近亲属 。

  本以为生活即将恢复往日的平静 , 然而12月7日 , 因家庭经济纠纷 , 何强先后两次去了简红母亲的店里找妻子 , 在交涉过程中 , 两人又发生争吵 , 并乱砸东西 , 导致简红额头受伤 。 没过几天 , 何强又再次来到店里 , 不仅摔坏店里的物品 , 还对简红母亲进行谩骂 。 简红遂向松阳县公安局报警称自己被丈夫骚扰殴打 , 何强当日被传唤至派出所 , 并于12日被移交至松阳县人民法院 。

「何强」违反保护令再伤妻认错加悔改拘五日。  法院结合实际情况 , 依法对何强采取了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

「何强」违反保护令再伤妻认错加悔改拘五日。  法官庭后表示 , 该案是一起人民法院依法处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的案件 。 之所以对何强采取司法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 主要是从事件动机、事件情节、悔过表现等综合方面考虑 , 何强在被派出所移交至松阳法院后 , 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 , 进行了自我反省 , 并向法官承诺今后不再去找妻子及其家属 , 在处罚结束后愿走法律途径解决 , 悔过表现良好 。 因此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何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 情节尚未构成犯罪 , 松阳法院予以训诫 , 结合相关情节 , 对何强采取司法拘留5日的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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