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功夫”被诉侵犯李小龙肖像权益( 二 )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田龙律师表示 , 逝者并无肖像权 , 但逝者依然享有人格利益 , 若逝者的肖像受到歪曲、侮辱等侵害 , 逝者近亲属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 赔偿损失 。 田龙认为 , 结合已知的案件信息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检索信息 , 被诉标识目前为合法有效注册商标 , 在注册商标仍然有效的情形下 , 难以认定广州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侵权 。 “需要强调的是 , 虽然对于已经获准注册的商标也有相应的宣告无效途径 , 如: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 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 但‘真功夫’商标注册时间早已超过五年 , 其注册商标权利已经稳固 。 被诉形象搭配的文字标识为‘真功夫’ , 并未直接使用‘李小龙’ , 因此被诉形象是否可以与‘李小龙’形成对应联系目前尚无定论 , 有待于司法的进一步审理和查明 。 ”

  文/本报采访人员 宋霞 统筹/白龙

(责编:白宇、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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