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在于公道、公理、真理自在人心

人与禽兽的根本区别在于不证自明的真理(比如《独立宣言》开宗明义所宣称的“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 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 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公理、公道、善恶、是非自在人心! 否则 , 人类社会就不可能产生1+1=2的数学、逻辑、理性、科学以及有关善恶、是非、公平、正义、人权的宗教、文化、道德、法律、信仰等 , 也就不可能出现任何所谓人类文明 , 人与禽兽也就不可能存在任何区别! 也就是说 , 人类社会的一切文明 , 只能源于《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 , 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 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 , 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中所宣称的“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的前提上 , 只能源于《道德经》《圣经》所启示、所论述、所彰显的“太初之道”于人类“理性和良心”的启迪或不证自明上 , 只能源于孟子所讲的“人皆有之”或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道德、天良上——即人类一切所有 , 皆源于唯心论者所谓自在人心的善恶、是非、公道、公理、真理不证自明! 也就是说 , 人类社会的任何文明 , 都不可能建立在唯物论所谓“物质运动的规律是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即由无序到有序)”这样与(被爱因斯坦称为宇宙中唯一永远不会被推翻的物理学理论 , 即所谓“自然科学中至高无上的定理:如果你怀疑万有引力 , 那么可能是牛顿错了;如果你怀疑相对论 , 那么可能是爱因斯坦错了;但如果你怀疑热力学第二定律 , 那么一定是你错了”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又称熵增定律)背道而驰的反科学、反理性、反逻辑的所谓辩证法、辩证思维、辩证逻辑(参见《把辩证法当逻辑的中国人如何拥有理性或逻辑思维》)的世界观或认识论上! 附:[原创]把辩证法当逻辑的中国人如何拥有理性或逻辑思维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3533616&boardid=1 众所周知 , 所谓逻辑、理性都是以不证自明的公理或事实为前提而进行的推理、思维过程(比如各种数学定理、科学定律的产生及发现) 。 反观所谓辩证法 , 其之所以称自己是辩证思维 , 是因为其所谓的“辩证逻辑” , 从来不是“以不证自明的公理或事实为前提而进行推理或思考”——正因为如此 , 我们在现实中所见识到的所谓辩证法、辩证思维或辩证逻辑 , 实际上就是“诡辩”的代名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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