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子泼墨靖国神社,获刑14个月缓期3年( 二 )

据日本共同社23日报道 , 东京地方法院23日宣布 , 因在靖国神社内被称作“御纹章付白幕”的帷幕上泼墨汁 , 中国籍作家胡大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 缓刑3年 。

据报道 , 对于上述指控 , 辩护方表示 , 胡大平是“以抗议靖国神社为目的 , 是(日本)宪法保障的行为” , 故主张其无罪 。

根据判决 , 被告于8月19日下午持装有墨汁的塑料瓶进入靖国神社 , 并在拜殿内将其泼洒 , 部分墨汁被泼洒到神社内被称作“御纹章付白幕”的帷幕上 。

据“日本最高法院”网站介绍 , 根据日本法律 , 通常将不予缓期执行的刑罚称为“实刑” , 比如 , 在审判中判处1年徒刑 , 一旦确定 , 将立即执行1年徒刑 , 被告人必须在监狱服刑 。 但是 , 在刑期有缓期执行的情况下 , 即使判决确定 , 被告人也不会立即被送进监狱 。 如果在判决宣告的缓期执行期间 , 被告人再次犯罪 , 将取消缓期执行 , 按规定执行 。 缓期执行的人不再犯罪 , 并且在缓刑期间平安度过时 , 宣判的刑罚本身将失去效力 , 将来将不再执行该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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