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脸识别系统“找”违章行人 4个月处罚10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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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脸识别系统“找”违章行人 4个月处罚1022人

本文标题:用人脸识别系统“找”违章行人 4个月处罚1022人

扬子晚报网12月2日(通讯员 靖警轩 采访人员 王国柱)电动车骑上机动车;无视前方红灯,横冲直撞;逆向行车,理直气壮......现实生活中,非机动车违章的情况比较多,但由于取证难,违章人很难受到处罚,造成违章状况难以改观。采访人员从靖江警方获悉,当地利用电子监控抓拍及人脸识别系统进行管理,短短4个月时间通过曝光了处罚了1022(人次)。

据介绍,为努力营造文明、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助力靖江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靖江交警大队创新科技管理手段,在城区易发生非机动车逆向、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路口、路段安装了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及人脸识别系统。

针对非机动车交通乱象,靖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曝光+整治+处罚”的措施,自今年8月份“人脸识别”系统启用以来,共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1022起。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曝光中,多例为同一违法驾驶人的同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人最多违法次数高达92次。

用人脸识别系统“找”违章行人 4个月处罚1022人
图为被识别后的违章行人

经过人脸识别系统,身份被确认的行为人收到处理违章告知短信后,可以到就近的交警中队或交警岗亭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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