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特大“电捕鱼”案判了:赔157万,在国家级媒体道歉( 二 )

此次 ,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对本案开展就地巡回审判 , 将法庭搬到了美丽的高邮湖畔 。 刘尚雷表示 , 在“电捕鱼”行为发生地采取巡回审判 , 能扩大生态环境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 。 “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 宣传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 , 放大生态保护的社会效果 。 ”

据了解 , 此案是农业农村部自2018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中 , 执法部门发现的一起特大“电捕鱼”违法案件 。 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项 , 将在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高邮湖、邵伯湖地区生态资源修复 。

【编辑: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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