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二批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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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第二批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

本文标题:江苏第二批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通过验收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徐州市沛县、扬州市江都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承担的第二批国家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从2016年12月开始,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共同指导下,各试点承担单位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过程监控,强化各项标准贯彻实施,推动实现服务场所、人员配备、服务流程、档案管理“四个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有效规范交易行为。围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全流程,按照“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管理标准、有物就有技术标准”的工作要求,构建了全面覆盖、协调配套的标准体系,用标准的形式将各交易流程规范固化下来,上网、上墙,确保让交易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有效提升经济效益。试点实施以来,试点承担单位成交金额、增收节支均实现明显提升。以沛县为例,截至2016年底,共组织完成1139宗项目公开交易,成交总金额10.56亿元,溢价总金额691.73万元,溢价率0.66%。经过实施标准化试点工作,至2019年9月底,共组织完成12个品种4646宗项目公开交易,成交总金额34.63亿元,总金额位居全省前列,溢价总金额8151万元,溢价率达2.35%,成交总金额、溢价率双双大幅提高。

三是有效提升社会效益。交易服务的标准化解决了以往农村产权交易中交易信息不对称、渠道不顺畅、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满意度稳步提升。同时,由于交易全过程透明公开公正,明显改善了农村干群关系,有效杜绝违法违规案件发生,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为全国提供借鉴经验。各试点承担单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了“桥头经验”等好的做法并转化为标准,牵头制定《农村产权交易场所建设与管理》《农村产权交易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4项,参与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通则》《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国家标准2项,为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提供“江苏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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