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男经过工地突然身亡,身边有一根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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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男经过工地突然身亡,身边有一根电缆

本文标题:骑车男经过工地突然身亡,身边有一根电缆

家住连云港市连云区的周某一大早骑车出门,却在经过一工地施工外道路时突然身亡,现场仅留有一根工地的电缆线。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事后,经供电部门检测,电缆线带电,周某系触电身亡。近日,连云区法院徐圩法庭调解了这起令人悲痛的案件,工程施工方一次性支付周某家属92万元。同时,法院还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督促工程施工方加强管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2018年8月15日上午10时许,周某告知老伴顾某外出办事后,独自骑电动三轮车出门,在路过徐圩新区张圩互通立交桥、铁路北侧徐圩新区某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外道路时,不幸意外身亡。

事发后,民警经调查,发现事故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找到目击证人,仅仅在周某的电动三轮车车头发现一根电缆线,经现场勘查后,民警排除自杀和他杀。后经供电所员工现场检测,电缆线接口处有电压,事发时系通电状态。经调查,该电缆为该重点工程施工方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连云港分公司所有。

周某死亡后,顾某在现场发现电缆周围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顾某认为,自己丈夫的死亡系电缆通电导致的触电身亡,作为工程施工方的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连云港分公司没有尽到安全防护义务,应当承担责任,于是向连云区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抗辩称周某系其他原因死亡,但未能提出足够证据。而其在施工过程中,在道路上正在使用的电缆周围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被告确实未尽到安全监管义务。办案法官林杨多次召集双方作调解工作,考虑到顾某系残疾人,且无劳动能力,经林杨法官主持调解,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顾某92万元,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结案后,顾某家人向连云区法院徐圩法庭送来锦旗,对林杨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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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某家人送锦旗感谢办案法官

案件虽然了结了,但因案发地系徐圩新区重点工程地段,该案的发生导致了工地施工受阻。为推动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连云区法院专门向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司加强工程现场监管,防范事故发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建议书后向法院寄来回函,对法院的司法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将风险遏制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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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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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公司的回函

(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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