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两父子电捕鱼被判刑,在长江边上,他们干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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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两父子电捕鱼被判刑,在长江边上,他们干了这件事..

本文标题:泰兴两父子电捕鱼被判刑,在长江边上,他们干了这件事..

昨天上午,泰兴天星闸海事码头,两位非法捕捞当事人把自掏腰包买的约15000尾鱼苗放流到长江里,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

案情回顾

贾某某父子俩都是泰兴市虹桥镇人,2018年4月29日2时许,他们在长江干流江段进入禁渔期后,携带电瓶、逆变器、竹竿渔网导线等电捕鱼工具,驾船至泰兴天星洲夹江虹桥水域,采取电捕鱼的方式捕捞水产品,捕获鳊鱼、鲤鱼等水产品31.485千克。

禁渔期非法捕鱼,而且还使用的是严重危害渔业资源的电捕鱼,真的是胆大包天啊!贾某某父子俩被抓获后,检察机关以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18年11月30日对这二人提起了公诉,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审理期间,贾某某父子俩与公诉机关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渔业资源和生态损失人民币1522.5元,支付修复生态环境的增殖放流费用人民币14902.2元,在泰州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同时,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于2018年12月17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决儿子贾某伟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父亲贾某明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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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殖放流

今天上午7点42分,装满鱼苗的运输车抵达泰兴市天星闸海事码头,车里装载了大约15000尾鲢鱼、草鱼等鱼苗。

现场,泰兴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对鱼苗的数量、大小等规格进行了查验清点,并全程监督指导,确保增殖放流符合要求。

通过一条长长的坡道,不一会儿,这些放流的鱼苗就都游入了长江。

贾某伟在现场也表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希望渔民兄弟引以为戒,万万不可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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