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又有大变化!泰州市政府办印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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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又有大变化!泰州市政府办印发通知…

本文标题:医保又有大变化!泰州市政府办印发通知…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实施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区统筹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55号),从今年起,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六统一”市区统筹。

医保又有大变化!泰州市政府办印发通知…

为什么要市区统筹?

当前,我市仍是县级统筹区模式,政策待遇等不一致,实行市区统筹,有利于增强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统筹范围包括哪儿?

市本级(含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

统筹主要内容是什么?

统一基本政策

市区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范围,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就诊程序、分类转诊办法和转市外就医登记流程。

统一待遇标准

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医疗费用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等保障待遇范围和标准以及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统一基金管理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区统收统支和财政专户管理。

统一经办管理

制定并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推进一站式、一窗式服务模式,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利化建设。健全乡(镇、街道)经办管理服务网络。

统一定点管理

制定并执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准入条件、评估规则、工作流程、协议文本和考核办法。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市级集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为统一规范基本政策以及经办管理、定点管理、基金统收统支等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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