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消费报:公婆出钱买车,写明只赠给丈夫,离婚时儿媳却仍分走一半?

公婆出钱买车 , 写明只赠给丈夫 , 离婚时儿媳却仍分走一半?

广东的一位小夫妻在朋友的介绍之下相亲结了婚 , 然而在结婚的两年时间里女方都没有怀孕 。 这让着急抱孙子的男子父母十分的焦急 , 几个人也因为这件事情经常发生争吵 。 最后女子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 干脆就搬回了母亲家居住 。 虽然男子在这期间经常通过电话与女子沟通 , 但是两个人的沟通结果并不让人满意 , 所以两个人的婚姻最终走到了尽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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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并不是两个人故事的结局 , 关于两个人的财产分割 , 男女双方都各执一词 , 最后还闹到了法庭之上 。 原来小两口在结婚之后有一辆小汽车 , 而两个人之间的矛盾就是在于这辆小汽车 。 男子说这辆小汽车是自己父母在婚后买给自己的 , 且车子的所有权也是自己 , 而且自己和父母也签订了一个合同 , 这个合同上面明确说明这辆小汽车是父母赠与自己的 , 和自己的妻子完全没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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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女子对于这份所谓的赠与合同却从来没有听说过 , 而且这辆小汽车是男子父母在婚后买给他们的 , 无论是从哪种意义上讲 , 都是他们两个人的婚后财产 。 夫妻两个人各执一词 , 所以最后才闹到了法庭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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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法官经过了解之后 , 判定这辆小汽车应该是男女双方婚后的婚后财产 , 男子应该赔付给女子将近五万元的费用 , 作为这辆小汽车的补偿 。 法院的判定依据是 , 这辆小汽车是两个人结婚之后才拥有的 , 虽然有赠与合同 , 但是这个赠与合同却是在女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 , 不具有法律效应 , 所以作为妻子还是拥有一半的拥有权 。

海峡消费报:公婆出钱买车,写明只赠给丈夫,离婚时儿媳却仍分走一半?。房产证上是可以登记多人的名字 , 但车子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 虽然这辆车子上的所有者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 但是也不能完全确定这辆车子的所有权只属于他一个人 , 尽管是赠与 , 但在结婚期间赠与的也是夫妻双方两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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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觉得夫妻两个人在结婚的时候应该好好相处 , 如果害怕以后会出现这样的财产纠纷 , 倒不如在结婚之前就做一个婚前财产见证 , 这样以后会免去非常多的麻烦 。 在法律上婚前共同财产包括很多项 , 比如我们的知识产权 , 平时的工资奖金 , 以及继承来的财产都是夫妻两个人之间的共同财产 , 并非一个人单独拥有 。 如果所获得钱财有相关合法的法律证明 , 只属于一个人的话才可以不属于婚内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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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很有可能因为平常日子里面一点小小的矛盾而怀恨在心 , 从而产生日积月累的隐患 , 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闹到离婚的地步 。 而这一离婚就很有可能会牵扯到财产的分割 。 这不仅仅是夫妇两个人的事 , 更是两个原生家庭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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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消费报:公婆出钱买车,写明只赠给丈夫,离婚时儿媳却仍分走一半?。不过还是希望大家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 发生了矛盾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去解决 , 不要动不动就把离婚挂在嘴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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