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一审宣判 13名被告被判赔偿850余万元

江苏龙网:

  10月24日下午 ,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靖江市人民法院对备受瞩目的"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 。 王某等13人对其非法买卖11万余条鳗鱼苗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850余万元;其他收购者、捕捞者对其参与非法买卖或捕捞的鳗鱼苗数量 ,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或与直接收购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据了解 , 野生鳗鱼苗是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物种 。 非法捕捞、收购、贩卖鳗鱼苗行为 , 对长江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 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较大损害 。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采访人员/朱晓莹 赵凌翔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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