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张林苍越狱案2名警察被判失职 情节轻微免于刑罚( 六 )

被告人陈涛 , 在担任罪犯张林苍的包干责任警察过程中 , 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格监管 , 致使对罪犯张林苍的包夹等相关制度未落实到位 , 以致罪犯张林苍擅离劳动岗位 , 无人监管 , 进而驾车脱逃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庭审认为 , 被告人马金勇、陈涛接办案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 , 体现了归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 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应当认定为自首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综合考虑本案中云南省第一监狱在监管设施方面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被告人马金勇、陈涛的犯罪事实、悔罪表现及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法院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 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

2018年10月25日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马金勇和陈涛均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 皆免于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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