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时突发癫痫造成4死11伤 被判无期徒刑( 二 )

2018年8月22日19时7分许 , 钟某在驾驶海马牌小汽车由南往北途经分宜县站前路的过程中突发癫痫 , 车辆失去控制 , 在站前路与钤山路交汇的路口处闯红灯由南向北行驶 , 先与被害人袁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 , 后通过十字路口沿站前北路由南向北继续行驶 , 连续冲撞在站前北路散步的多名行人 , 直至撞到人行道上的树木等障碍物后冲向道路中心绿化隔离带才被迫停止 。 事故造成四人死亡 , 一人重伤 , 三人轻伤 , 七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

案发后 , 钟某于同日在亲属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钟某明知其患有癫痫病 , 且虽经治疗但仍未痊愈 , 发病前没有征兆 , 发病没有规律 , 在这种情况下仍驾驶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 在行驶中突发癫痫导致车辆失控 , 连续撞击多人 , 造成四人死亡 , 一人重伤 , 三人轻伤 , 七人轻微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案发后 , 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 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系自首 , 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家属赔偿了部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