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发布国庆出游提醒 发生医疗费用可回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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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发布国庆出游提醒 发生医疗费用可回苏报销

本文标题:市医保局发布国庆出游提醒 发生医疗费用可回苏报销

“十一”国庆假期将至,外出旅游、走亲访友的市民增多,苏州市医疗保障局昨天发布温馨提示,长假期间返乡的学生以及参保人员,如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回苏后凭社保卡等办理零星报销。

据介绍,返乡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同时,参保人员返乡或出游期间因突发急、危、重病,就近在外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和急救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回苏后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病历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结算单据等材料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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