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撞上电动车致1死1伤 驾驶员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二 )

多加观察可避免事故

驾驶人具有督促义务

“开门杀”这样的风险本可以预防。

法官表示,司机应当选择允许停车的地方停车下客,并在乘客下车前尽到观察和提醒乘客注意后方来车的义务,乘客下车时也应当谨慎观察,确保后方安全方能打开车门。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双方均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采访人员在采访中获悉,对安全开车门这件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采访人员 顾和平 通讯员 黄颖宏 叶丽莉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