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买家给差评商家起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现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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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买家给差评商家起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现场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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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 ,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宣判现场 。 法院供图

  因认为买家李某给出差评导致自己店铺商誉受损、销量下降 , 淘宝卖家某商贸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 。 昨日 ,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商贸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原告:被告无事实依据发差评构成侵权

  原告某商贸公司诉称 , 被告李某在其淘宝店铺购买了儿童秋梨膏 , 收货后 , 李某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 , 与公司客服沟通时发生冲突 , 言辞激烈并带有侮辱性词汇 。

  原告在此过程中通过阿里旺旺与被告进行协商沟通 , 并反复阐释其所经营的商品均为正品 , 但李某继续在差评中追加照片、视频等 , 公开评论原告销售假货 。

  原告认为被告通过互联网评价展示页面 , 公开诋毁并侮辱原告的商业信誉 , 误导其他不特定网页浏览者 , 造成原告商业信誉严重受损 , 影响原告营业额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 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 , 原告起诉要求李某删除相关评价、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9800元 。

  被告:涉案产品引人误解 差评不属侵权

  被告李某辩称 , 其在原告店铺购买了儿童秋梨膏一盒 , 收货后发现该产品与其之前购买产品相比 , 颜色较浅、浓稠度较稀 。 李某仔细核对后发现 , 其于2018年12月5日购买产品的生产日期竟是2019年10月22日 。 李某认为 , 在其与原告沟通过程中 , 客服人员敷衍解释 , 片面强调自身产品属于正品 , 要求被告做产品鉴定 , 并拒绝退货、退款申请 。

  在长时间沟通无果后 , 李某在评论中给予差评 , 并上传和客服的聊天记录以及产品对比照片 。 被告李某认为 , 原告在未尽到商家告知义务的情况下 , 反复要求消费者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其销售假货 , 这无异于推脱和欺凌 。 李某表示 , 其买家信誉度良好 , 给出差评基于该产品事关幼儿食品安全、客服初期态度消极、提出差评后客服处理方式生硬等原因 , 无主观恶意 , 并非侵犯名誉权 。 被告同意删除评论及相关附件 , 不同意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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