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 两被告人获刑( 二 )

  经查,2019年3月下旬至4月间,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经事先共谋,通过安装车载定位器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位置信息,对三名被害人进行跟踪拍摄,并将非法获取的行踪轨迹信息提供给他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5.09万元。在宣判现场,赖某某坦言自己有三个孩子,本想靠这门生意养家,没想到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锒铛入狱,不禁流下悔恨的泪水。

  “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犯。”新吴区法院周倩倩法官表示,赖某某和王某某非法获取并出售被害人的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实习编辑 高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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