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协作 千万骗税大案尘埃落定( 二 )

根据完整的证据链,原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于2017年1月13日、2月14日分别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向进出口公司追缴退税额人民币10746699.37元,不予退税366522.83元,自2017年2月14日起停止该进出口公司出口退(免)税资格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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