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沪检察机关“跨界”协作 共同守护太浦河( 二 )

  “有的企业藉此钻空子违规排放 , 简单的河道打捞保洁也会推诿扯皮 。 此前 , 法律对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没有明确规定 , 检察机关难施拳脚 。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许剑峰说 。

  今年3月 , “长三角一体化”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 青嘉吴检察机关将协同服务这一战略提上工作日程 , 签订了《青嘉吴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备忘录》 。 6月28日 , 三地检察机关又签署了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等四项具体合作协议 , 在日常工作联络、资讯资源共用、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等方面建立全面协作机制 , 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 主动担当 , 全面加强对太浦河等生态环境的保护 。

  “针对发生在青嘉吴接壤地区、河流上下流域破坏生态资源的跨区域事件 , 实行案件联合办理机制 , 不仅有利於提高办案效率 , 更重要的是可以打破区域壁垒 , 实现长三角生态绿化行动一盘棋 。 ”上海青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昌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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