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乘客守则”施行两个月 北京地铁仍有乘客进食( 七 )

  而《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则规定 , 对于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进食的乘客(婴儿、病人除外) , 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 (文/本报采访人员 董振杰 李强 实习生 刘天琪 钱嘉鑫 统筹/张彬)

  规定

  不文明乘车行为将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2019年5月15日 , 新修订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规定 , 乘客在乘坐北京地铁时 , 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外放音乐等;不得一人同时占用多个座位 , 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不得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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