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暴力阻碍民警执法 手抓脚踢牙咬满地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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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暴力阻碍民警执法 手抓脚踢牙咬满地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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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执行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9日,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施桥派出所根据群众报警,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进行传唤。王某拒绝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且采取踢踹、抓扯、牙咬等方式,暴力阻碍民警现场执法,导致民警警服被扯坏、肩章被扯掉、手臂被咬伤。王某被传唤至施桥派出所后,仍拒绝配合民警调查询问,躺在地上大声吵闹,并踢踹办案民警和办案区过道门。王某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了恶劣影响。

对此,开发区公安分局迅速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全面取证和审核通案。经查,王某曾因扰乱公共秩序、殴打他人、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警方表示,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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