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买卖的背后:90后、女性最受欢迎( 四 )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认为,一方面,现行的二代身份证的制造技术本身存在缺陷。身份证芯片内的信息并不会因为挂失而失效,一旦身份证丢失或者被盗就会有被不法分子盗用的可能;另一方面,公安、工商等许多政府部门没有共享信息,比如公安机关的身份证挂失记录,工商部门系统内并没有显示。

解志勇说,目前,工商部门及其他国家机关使用身份证的程序不严格、不规范,一些本人不到场的代理业务本应该受到严格的法律程序规范和审查,使用和审查的不规范致使“被法人”现象频频出现。

他建议加快身份证查验的技术含量,比如植入相关芯片,可实现身份证挂失后即触发失效的机制。同时加速建立身份证挂失信息共享机制,扩大身份证挂失信息的共享范围,覆盖至实名制所需要的领域。

值得关注的是,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购买居民身份证系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买卖身份证构成犯罪,出售个人身份证也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如果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当下对于身份证盗用、冒用的法律责任、惩罚力度偏轻。”解志勇说,现在的惩罚方式主要是拘留和罚款。实际上,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甚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设置相关的法律责任,才能减轻、减少这种情况。

“目前,数据联网、人脸识别等技术对于防治身份证盗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并且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指出,上个世纪末隐私权概念引入国内,实际上是“美国的瓶子欧洲的酒”,这就导致目前人们未能树立正确的隐私观。法律上隐私权与其他学科不同,应当内涵确定、外延明确、边界清晰,应当是无关社会利益又与个人名誉、尊严息息相关的。因此,身份证信息不应当属于个人隐私,需要时可以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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