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高中改革意见:逐步改变“以分取人”倾向( 二 )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提高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

  《意见》也提到,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引导改进教学。

  素质评价作为高招重要参考

  《意见》还指出。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合格性考试由省级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技术科目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省级统一考试。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

  高校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则实行选考,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意见》称,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结合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选考情况,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解读1

  推动改革 破解“唯分数论”难题

  昨日,在教育部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称,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要坚决克服简单片面的考什么就教什么倾向。

  吕玉刚表示,普通高中教育在整个教育的链条当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受高考指挥棒的影响,一些学校存在着“唯分数论”、“唯升学论”问题。“这是我们教育教学工作当中一个难点和热点,亟需通过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的改革来加以破解和应对。”

  在《意见》中,对普通高中学生的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等提出了新的要求。《意见》特别提到,要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都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

  吕玉刚表示,这能够促进教考有效衔接,防止简单片面的考什么就教什么、学什么,要坚决克服这种倾向。同时要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推动提高命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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