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3800元买来的“古董”600万卖给开发商( 二 )

  2018年5月 , 襄阳市纪委通报 , 襄州区原区长王士金违反政治纪律 , 与他人多次串供 , 转移赃款、赃物 , 打探、收集组织调查动向及信息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 ,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在组织约谈时仍然不如实说明问题 , 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违反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 违规收受、使用服务对象提供的会员卡 ,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经营活动等方面谋取利益 , 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 涉嫌受贿犯罪 。

  此案进入司法程序后 , 经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 前不久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士金有期徒刑十二年 , 并处罚金200万元 。

  法院经审理认定 , 王士金在担任湖北省枣阳市副市长、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襄州区区长、襄州区城投公司董事长期间 , 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305.9万元、3万美金、黄金1100克 , 以及玉石吊坠、玉石手把件各一件 , 价值100万元的玉石一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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